巴西国家司法委员会(CNJ)发布了一项新决议,改变了巴西非诉讼遗产继承(inventário extrajudicial)的办理流程。从现在起,在起草财产分割公证书时,不再需要预先缴纳死亡及赠与财产转移税(ITCMD)。
非诉讼遗产继承是直接在公证处(Cartório de Notas)办理的程序,无需经过司法诉讼。只要继承人之间达成一致,并在律师或公设辩护人的强制协助下,即可进行逝者遗产的分割。
新决议带来了哪些变化
在本次修订之前,只有当继承人向州政府证明已预先缴纳ITCMD后,公证处才能完成遗产继承与分割公证书的起草。新措施响应了巴西公证人协会联邦委员会(CNB/CF)的诉求,修改了第35/2007号CNJ决议第15条所规定的机制,消除了这一前置障碍。
根据变更,负责的公证人须在公证书中注明当事人已知悉其纳税义务。如果在起草公证书时税款尚未缴纳,公证处将在5天内,或根据相关州税法的规定通知税务机关。
解决即时流动性不足并助推行业增长
此前要求预先缴税的规定,对于资产集中在不动产等非流动性资产、缺乏即时可用资金来结清税款的家庭而言,构成了一大障碍。放宽这一要求使得继承程序得以推进并完成形式化,避免了因现金不足而导致程序停滞。
取消该要求对这一持续快速增长的程序产生了积极影响。根据CNB/CF的数据,在立法开始允许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的2007年至2026年7月之间,巴西全国已办理了3,114,091件非诉讼继承公证。办理量从历史记录初期的38,467件激增至2025年的261,602件,增长约580%。无论逝者在何处去世,继承人均可在任意公证处申请该程序,并可通过e-Notariado平台线上或线下办理。
需注意州级税法及不动产登记要求
尽管起草公证书变得更加便利,但CNJ的决议并未创设任何免税、减税或免除缴纳义务的规定。ITCMD属于州级管辖税种,各州仍保留各自的税额核算、资产评估、缴纳期限和方式等规则。各州财政厅需据此调整其业务流程以适应新机制。
巴西律师协会(OAB)的专家提醒,该规范并未设立全国统一的税款到期日。各州法定的纳税期限依然有效,逾期缴纳仍可能产生当地法律规定的罚金、利息和其他费用。
此外,特定财产所有权的实际转移在后续阶段仍可能以结清税务为前提条件。例如在里约热内卢州,里约热内卢州法院(TJRJ)司法委员会在第0214180-63.2022.8.19.0001号案件中已明确认定,在因继承办理不动产登记时,要求提供ITCMD完税证明具有合法性。该要求基于巴西《公共登记法》第289条、第8.935/94号法律第30条第XI款以及该州司法总监察署的规定。
结语
免除预先缴纳ITCMD为财产继承规划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使各家庭在不因资金流动性不足而导致继承停滞的情况下,完成资产分割方案。然而,由于纳税义务并未改变,为完税及后续资产登记做好财务规划依然至关重要。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针对具体情况的指导,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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