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F(巴西联邦最高法院)统一产假与收养假期限

巴西联邦最高法院(STF)全票裁定,统一女性的产假与收养假期限。该裁决源于联邦总检察长办公室(PGR)于2023年10月提起的一项诉讼,该诉讼质疑了针对不同用工制度和不同生育形式所实施的不平等待遇的合宪性。

新的计算规则

根据最高法院确立的理解,亲生母亲与收养母亲均有权享受180天的带薪假期。该假期由120天的标准假期和60天的延长假组成。无论女性的劳动合同关系或公职聘用形式如何,该规则均有效。

假期期限的起算时间自以下事件之一发生时开始:

  • 分娩之时;
  • 获得儿童监护权之时;
  • 如遇住院情况,以母亲或婴儿出院之时为准(以较晚发生者为准)。

STF的裁定具有即时效力,既适用于未来的假期,也适用于目前正在进行的假期。

差异的历史背景

在做出此项裁决之前,巴西法律根据劳动者的用工关系及育儿方式的不同规定了不同的假期间隔。在适用于私营部门的《统一劳动法典》(CLT)中,亲生母亲和收养母亲享有120天假期,参与“公民企业计划”(Programa Empresa Cidadã)的企业可延长60天。

在受第8.112/1990号法律管辖的公共部门中,怀孕的公职人员享有120天假期,而收养母亲仅享有90天。在某些特定职业序列中,例如检察机关(Ministério Público),收养假甚至被限制为30天。

裁决依据

该案主审法官亚历山大·德·莫拉埃斯(Alexandre de Moraes)在其表决意见中强调,设立假期的主要目的是在母亲与子女之间建立情感纽带。基于这一原因,不应存在差异化的假期期限。巴西联邦总律师局(AGU)在审理过程中亦支持延长假期,认为该措施有利于产妇康复、儿童照料,并使休假时间更贴近世界卫生组织(WHO)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建议的六个月纯母乳喂养期。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针对具体情况的指导,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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