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T判定连续工作第七天后才安排休息的条款无效

TST(巴西高等劳动法院)作出一项裁决,判定允许在连续工作第七天之后才安排每周公休的条款无效。

法院驳回的规则

被TST判定无效的条款原本规定了员工排班的灵活性。根据该规则,公休可以在连续工作的第六天或第八天进行,该制度采取交替运作的方式。

该条款允许此种模式的前提条件,是确保员工在每14天的周期内享有两次休息。然而,法院认定该做法无效,不准许将公休延后至第八天。

对排班管理的影响

该条款被判定无效,直接影响了企业制定员工排班的方式,尤其是在连续运转或周末正常运营的行业。该裁决表明,在14天内给予两次公休,并不足以支持员工在没有法定休息的情况下连续工作七天。

因此,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公休的周期性规定,避免构成超出劳动法院许可限度的连续不间断工作,使日常运营安排符合司法机构确定的标准。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针对具体情况的指导,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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