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ia: 中文

  • STJ裁定允许扣押航空里程与忠诚度积分

    STJ裁定允许扣押航空里程与忠诚度积分

    STJ(巴西高等司法法院)第三分庭一致裁定,航空里程及忠诚度计划中累积的积分可被查封扣押用于偿还债务。扣押(Penhora)是指司法机关扣留债务人的财产以确保债务得到清偿。该裁决是在特殊上诉(REsp)第2.198.485号案件的审理中作出的,由南希·安德里吉(Nancy Andrighi)大法官担任主审。

    作为数字资产的里程

    合议庭认为,来自忠诚度计划的积分在具备可衡量的经济价值时,被归类为数字资产。因此,它们属于债务人财产的组成部分,可用于清偿财务债务。

    STJ的裁判依据基于巴西《民事诉讼法典》(CPC)第789条,该条规定债务人须以其现有和未来的全部财产对其履行债务承担责任。主审法官强调,司法执行法律必须适应并跟进财产获取、存储和投资的新形式。

    不可转让条款的影响

    本案审理的核心问题之一是对积分计划内部章程的分析,这些章程通常将里程定义为具有人身属性且不可转让。STJ裁定,不可转让条款本身并不会使积分自动具备豁免扣押的属性。

    然而,执行扣押需要审慎并进行个案分析,以避免对与被执行债务无关的积分发行企业造成不当负担。法院为落实该措施指出的实用解决方案包括:

    • 在存在商业利益的情况下,由积分发行公司自行回购积分。
    • 冻结积分余额而不转移给第三方,阻止债务人使用,以此作为强制履行措施。

    此外,STJ裁定,积分一旦被冻结,在扣押持续期间里程的有效期必须中止计算。该决定旨在防止资产在诉讼程序审理期间失效,从而确保司法扣押措施的实际效用。

    对债权人的实务要求

    尽管确立了支持扣押的裁判倾向,STJ仍对相关申请设定了程序性限制。在审理的具体案件中,法院驳回了债权公司的概括性申请,因为该公司在未指定具体企业或积分计划的情况下申请查询积分。

    裁决确立了债权人有责任明确指明其拟查询资产存在的具体忠诚度计划。唯有具备该明确说明,法院才能向服务提供商发送官方函件、评估内部章程并确定扣押的可行性。若缺乏该项指明,将无法核实积分的可流转性,且这种可流转性不能推定适用于市场上的所有计划。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针对具体情况的指导,请咨询专业律师。

  • STF已有5票支持房地产公司免征ITBI税

    STF已有5票支持房地产公司免征ITBI税

    STF(巴西联邦最高法院)正在审理不动产转让税(ITBI,巴西市政不动产转让税)对房地产行业企业的免税适用性。据最新信息,该法院在房地产企业实缴注册资本免征该税项方面已累计5张赞成票。

    争议焦点

    ITBI是在不动产转让时征收的市政税。实缴注册资本是指股东在公司设立或增资时,将不动产等资产转让以构成公司资产。

    STF的讨论重点具体聚焦于房地产企业。核心评估在于此类企业在接收股东用于组建注册资本的不动产时,是否有权享受该税种的免税待遇。随着已有5票赞成免税,法院显示出对这些公司架构搭建中的税收负担作出明确界定的趋势。

    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

    该审理的推进对于房地产市场的投资者、高管和企业创始人而言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焦点。STF的最终裁决将为此类公司架构设立及资产注入所涉及的税负成本确立先例。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针对具体情况的指导,请咨询专业律师。

  • 独家条款相关裁决与中国对巴投资

    独家条款相关裁决与中国对巴投资

    外国直接投资(FDI)流入巴西的规模,往往受到监管环境和自由竞争保障机制的深刻影响。当前,外卖配送应用程序行业正是这一动态的典型代表,外国品牌正将其在巴西的扩张步伐与有关市场竞争行为的制度性界定紧密挂钩。

    竞争格局与独家条款

    Cade(巴西行政经济保护委员会,负责维护自由竞争的反垄断机构)与TJ-SP(圣保罗州法院)目前正在评估外卖配送合同中独家条款的合法性。核心争议涉及禁止入驻餐厅与特定竞争平台开展合作的合同条款。

    近期,Cade行政法庭驳回了一项旨在立即暂停该行业某家企业合同中此类独家条款的预防性措施申请。依据该决定,在监管机构进一步深入调查巴西外卖配送市场结构期间,现有合同依然有效。针对相关竞争行为的深入行政调查仍在进行中。

    与此同时,该议题亦是TJ-SP审理的一起民事诉讼的标的。该诉讼于8月开庭审理,目前存在初步分歧:案件报告法官投票认定相关独家条款违法,但随后因另一名二审法官提出阅卷延期审理申请(以便留出更多分析时间)而休庭,目前正等待合议庭作出最终判决。

    对中国赴巴投资的影响

    独家条款规则的不确定性,直接影响着巴西对外资(尤其是中国资本)的吸引力。行业代表表示,约有八至九家具有代表性的中国餐饮品牌正在评估进入巴西市场,但仍在等待当地商业环境进一步明朗。此前,已有部分亚洲细分领域的连锁品牌(例如冰淇淋和茶饮品牌)相继进入圣保罗并开展业务运营。

    对于国际投资者而言,市场高度集中在少数平台手中可能构成商业壁垒。相关观点认为,成熟市场通常由多个大型平台共同运营,并对独家绑定施加限制,以防止商户被锁定在单一销售渠道,从而保障消费者和物流合作伙伴的多样化选择。

    实务前瞻

    Cade与TJ-SP对上述争议的最终裁决,将成为衡量巴西法律确定性及数字竞争监管的风向标。对于正在规划进入巴西市场的外国企业而言,持续跟踪这些裁决对于商业模式设计和运营风险评估至关重要。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针对具体情况的指导,请咨询专业律师。

  • STJ裁定将港口装卸费纳入进口ICMS计税基准

    STJ(巴西高级司法法院)作出裁决,确定在进口业务中将港口装卸费(capatazia)保留在ICMS(商品和服务流通税,即巴西州级增值税)的计税基准中。

    什么是港口装卸费(Capatazia)?

    在外贸领域,装卸服务是指货物的移动与搬运。当货物抵达巴西进行清关时,港口或海关监管码头通常会产生此类费用。

    STJ裁决的影响

    该税务争议涉及进口时应计入商品和服务流通税(ICMS)计税基准的具体金额构成。根据STJ确定的立场,企业在码头进行货物物理搬运所产生的支出,将计入计算该税项的总金额中。

    在实际操作中,该裁决直接影响从海外进口货物的企业成本构成,因为将这些港口费用纳入税基会影响向各州缴纳的最终税额。

    对外贸运营的考量

    对于在巴西开展进口业务的企业、管理人员及外国投资者而言,法院的这一裁决强调了调整财务预测的必要性。外贸运营规划必须考虑到,港口和海关码头的搬运成本将构成ICMS应税税基的一部分。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针对具体情况的指导,请咨询专业律师。

  • STJ确认使用加密货币履行合同付款的有效性

    Superior Tribunal de Justiça(STJ,巴西高等司法法院)第三审判庭作出了一项对巴西商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的判决,确认了在私人之间使用加密货币履行合同义务的有效性。在第2.235.558号特别上诉案(REsp)的审理中,法院认定数字资产价值的单纯波动并不能成为使法律行为无效的正当理由。

    案件背景与法院立场

    该法律争议源于一起解除合同及确认条款无效的诉讼。案涉交易涉及转让加密货币Token I9COIN,作为购买一处不动产和一辆机动车的部分对价。卖方声称该加密资产存在欺诈性高估并涉及传销骗局,请求将该项给付义务变更为以法定货币支付。

    在二审中,Tribunal de Justiça de Santa Catarina(TJSC,圣卡塔琳娜州法院)驳回了关于欺诈的主张。州法院指出卖方在事先未对交易风险进行评估,存在疏忽。TJSC仅因认定存在部分未付款项而裁定解除不动产合同,但维持了车辆买卖合同的有效性以及将加密资产作为约定付款方式的合法性。

    在审理上诉时,STJ主审法官Nancy Andrighi维持了州法院的判决,驳回了卖方的诉求,并重申了数字资产交易的有效性。

    《加密资产法律框架》的法律依据

    STJ的判决基于现行法律,特别是被称为《加密资产法律框架》的第14.478/2022号联邦法律。主审法官强调,该法保障了虚拟资产的合规性,并将其定义为可用于支付或投资的数字化价值表现形式。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明确区分了加密货币与法定货币。根据判决:

    • 无强制通用效力:与巴西雷亚尔不同,加密货币在巴西不具有法偿性(强制通用力)。因此,在合同中接受加密货币完全属于自愿性质。
    • 义务的法律性质:当当事人约定使用加密货币时,根据《民法典》第315条,该义务不构成金钱之债,而是转让特定数字资产的给付义务。

    主审法官强调,由于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涉及加密货币的交易在巴西法律体系下有效,且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

    波动性与风险承担

    该判决的核心要点之一在于涉及数字资产合同中的风险分配。使用加密货币对交易双方——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而言均属于高风险投资。

    此类资产的高波动性可能导致购买力发生重大变化,当事人必须在订立合同时充分予以考量。STJ认定,双方均承担该资产折算为雷亚尔时价值上升或下降的风险。因此,市场价格波动不能作为撤销既定转让协议的法律依据。

    商业实践要点

    STJ第三审判庭的判决为采用新型金融技术的私人交易带来了更大的法律确定性。对于构建商业交易的创始人、投资者和高管而言,该先例重申了在当事人自愿约定的前提下,使用加密资产作为支付手段是合法的。然而,司法的认可也伴随着审慎警示:交易主体必须进行事前尽职调查,并清楚认识到价格波动的风险完全由合同各方自行承担。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针对具体情况的指导,请咨询专业律师。

  • STJ暂停审理住宅短租相关案件

    STJ(巴西高级司法法院)第二庭裁定暂停巴西全国范围内所有讨论公寓住宅短租规则的诉讼案件(无论是个人诉讼还是集体诉讼)。该措施直接影响通过数字住宿平台开展的业务。

    法律争议的核心

    提交给该法院的核心辩论旨在为业主公约确立明确标准。核心问题在于确定:建筑公约中仅载明“住宅用途”条款是否足以禁止独立单元进行短租,还是公寓必须制定明确禁止此类行为的规则。

    为平息争议,STJ已将由Raul Araújo大法官主审的特别上诉(REsp)第2.272.537号和第2.272.536号列入重复性上诉审理程序。该争议被登记为主题1.443(Tema 1.443)。

    根据《民事诉讼法典》(CPC)第1.036条及后续条款规定的重复性上诉模式,法院可抽取具有相同争议的上诉案件进行示范裁判。根据CPC第927条第III款,该判决所确立的法律规则必须由下级法官和法院强制遵守。据STJ称,判例与集体诉讼管理委员会(Cogepac)已在法院内识别出50起相关的独任裁决和合议庭判决,这证明了统一判例的必要性。

    STJ关于该议题的既有判例

    该议题在法院并非首次出现。主审大法官指出,专审私法案件的审判庭此前已对此类情形进行过分析。在先前的判决中(REsp 2.121.055),汇集了第三庭和第四庭的第二庭巩固了这一观点:无需在业主公约中设立明文禁止即可阻止该短租行为。

    当时合议庭认定,只要单元仅限住宅用途的规定存在,通过数字平台出租就与公寓的目的不相容。对于在此类情况下允许短租或超短租的情形,STJ确立了必须在业主大会上通过决议,并获得三分之二业主的特别法定多数批准。

    实际影响与法律确定性

    在STJ确立最终裁判规则前,全国范围内的诉讼中止可避免地方法院对同一主题作出相互冲突的判决。Raul Araújo大法官表示,形成权威判例可确保类似争议解决中的法律确定性与一致性,同时提高司法系统的效率。

    在主题1.443完成审判并确立具约束力的规则之前,投资者、物业业主和公寓管理方需等待最高级别法院的明确裁决,届时将为通过短租进行住宅物业经济开发制定最终规则。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针对具体情况的指导,请咨询专业律师。

  • 中国拟出台反跨国腐败新法

    中国拟出台反跨国腐败新法

    中国近期公布了《反跨国腐败法》草案。该文件确立了预防和惩治跨越国界的腐败行为的指导方针,旨在维护国家主权并深化国际合作。这一举措反映了中国与全球治理实践接轨的趋势,对在中国市场运营的外国企业和投资基金产生直接影响。

    跨国腐败的界定范围

    草案第三条对构成跨国腐败的行为作出了广泛界定。该法案不仅涵盖中国公民和中国企业(包括其境外分支机构和子公司)向外国公职人员或国际组织官员行贿的行为,也涵盖外国个人和组织向中国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关联方行贿的行为。

    除直接行贿外,草案还将中国境外主体实施的职务侵占、滥用职权和挪用资金等行为定性为跨国腐败。非法资产的跨境转移以及涉案人员的外逃也被明确列入惩治范围,体现了监管层在多领域监控资本流动的决心。

    监管机制与企业治理

    反腐败行动的统筹协调将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并会同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商务部和财政部等部门协同推进。草案第七条至第十条强调了建立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的重要性。监管部门将开展风险识别、发布预警并对违规风险较高的行业实施重点监控。

    该立法还规定金融监管机构应加强反洗钱审查。第十三条规定,金融机构须强化跨境资金监控,追踪可疑交易,并向主管机关报告腐败线索。

    公职人员监管与举报渠道

    草案对中国公职人员引入了严格规定。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明确了对取得外国国籍或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的监管,并要求其申报在境外的存款与投资。为强化违规线索发现机制,第十七条保障任何组织或个人举报跨国腐败行为的权利,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并对有效线索提供者给予奖励。

    国际合作与反制措施

    草案设立专门章节阐述国际司法合作。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五条详细规定了资产追回、引渡、联合调查和证据分享等机制。第二十二条列明了可向外国管辖区请求的司法协助形式,包括查询金融账户、搜查扣押以及冻结涉案资产等。

    值得关注的是第六条关于中国采取反制措施的权利规定。若外国以反腐败为借口滥用其法律进行长臂管辖,对中国企业和公民采取限制性或歧视性措施,中国政府可依据《反外国制裁法》等法律启动阻断与反制机制。

    对跨国商业的实际影响

    该法律的推进预示着开展国际业务的企业将面临更严格的合规监管环境。接受中国投资或在中国开展业务的机构,需使其合规与诚信体系契合最新监管要求。构建健全的治理政策并对资金往来实施严密监控,已成为保障业务稳健运行及符合国际规范的核心要素。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针对具体情况的指导,请咨询专业律师。

  • 人工智能与企业信义义务

    人工智能与企业信义义务

    企业决策中的人工智能

    在企业环境中采用人工智能(AI)正在改变组织的运营方式。当这项技术开始直接影响企业决策时,便会产生新的风险,需要企业领导层予以密切关注。

    新风险,旧原则

    尽管人工智能具有固有的技术创新性,但在企业背景下评估其使用的基础仍然立足于传统法律概念。人工智能的应用直接涉及信义义务领域。

    这意味着采用这些工具并不能免除管理层已确立的责任。指导企业运作的原则保持不变,要求管理人员的监督范围同样涵盖支持公司战略选择的流程和技术工具。

    监督与治理

    对管理人员而言,当前的情势强化了积极监督的必要性。将人工智能系统用于支持决策时,必须配合相应的控制机制,以确保履行信义义务,并保证以尽责的方式管理新的技术风险。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针对具体情况的指导,请咨询专业律师。

  • STJ裁定电影版权许可适用的预扣所得税(IRRF)税率为15%

    STJ裁定电影版权许可适用的预扣所得税(IRRF)税率为15%

    STJ(巴西高等司法法院)作出了一项对巴西视听和娱乐产业具有直接影响的判决。该法院确定了适用于电影版权许可业务的预扣所得税(IRRF,即巴西源泉扣缴所得税)税率。

    对境外汇款的征税

    根据STJ的认定,适用税率为15%。该税率专门适用于为在巴西电影院放映电影作品而作为版权许可费汇往境外的款项。

    对视听产业的重要性

    该税率的明确为在巴西开展业务并与国际制作公司或发行商合作的媒体与娱乐企业确立了税务处理规则。

    引进境外内容许可是巴西院线发行业务运转的核心环节。确认对此类境外汇款适用15%的税率,为视听行业的跨境交易架构搭建提供了明确的参考依据。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针对具体情况的指导,请咨询专业律师。

  • STF确认税收抵免月度上限有效

    STF确认税收抵免月度上限有效

    STF(巴西联邦最高法院)确认了设立税收抵免月度上限规则的有效性。该裁决对在巴西运营的企业和外国投资者的财务规划具有直接影响,因为它改变了清偿税务义务的方式。

    什么是税收抵免?

    税收抵免是一种允许企业使用应从税务机关收回的款项(抵免额)来结清应缴税款(债务)的机制。企业无需先支付现金缴税再去等待税款退还,而是直接进行账目对冲。这一做法是企业现金流管理的重要工具。

    STF对月度上限的确认

    设定月度上限限制了单个月内可用于抵免的额度比例。根据该规则,大额税收抵免无法一次性全额冲抵,而必须在一段时期内分期逐步摊销。

    在审理该议题时,STF确认了这一限制的有效性。最高法院认可了实施月度上限的做法,判定对税收抵免施加的限制在宪法层面具有正当性。

    对企业规划的影响

    随着STF裁决的确认,持有大量税收抵免额度的企业需要调整其财务预测。由于无法立即进行全额抵免,企业必须重新规划现金流,以承担日常当期税款,同时在允许的月度上限范围内逐步消化抵免余额。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针对具体情况的指导,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