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新的指导意见,用以指导法官审理涉及人工智能(AI)的民事案件。该举措明确了在深度伪造(数字化篡改的视频或音频)、声音克隆、AI“幻觉”生成以及侵犯人格权案件中的责任规则。
24条指导意见与现行法律框架
尽管中国尚未出台专门的人工智能法,但最新指导意见扩展了适用于该技术的法律适用框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这份包含24条意见的文件,为利用现行法律解决人工智能相关争议提供了指引。
适用的法律规范包括:
- 《民法典》;
- 《网络安全法》;
- 《著作权法》;
- 《个人信息保护法》。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此类规则属首创,旨在划定明确的法律红线,同时支持技术创新与发展,与国家当前政策保持一致。
重点聚焦深度伪造与人格权
该文件的核心重点之一在于规范利用人工智能生成篡改图像和视频、克隆人类声音以及数字复活逝者等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强调,此类行为可能侵犯涵盖个人身份核心要素的基本法律保护,包括肖像权、声音权和名誉权。
实务考量
对于在中国市场开展业务的科技企业与投资者而言,该最新意见表明隐私法和著作权法将直接适用于人工智能工具,要求在生成式技术的开发与商业化应用中保持审慎并做好合规管理。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针对具体情况的指导,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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