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高等法院裁定对涉及肖像权的跨国诉讼无管辖权

巴西高等司法法院(STJ,巴西负责非宪法性联邦法律审判的最高法院)第三审判庭近期裁定,巴西司法机关对涉及电子游戏《FIFA足球》(Fifa Soccer)疑似未经授权使用阿根廷前足球运动员肖像权的索赔诉讼不享有管辖权。

该案在特别上诉(REsp)第2.246.810号中审理,涉及一名常住布宜诺斯艾利斯且从未效力于巴西足球俱乐部的运动员,其针对设立在荷兰和英国的游戏开发公司提起诉讼。该裁定明确了巴西司法管辖权在跨国争议中的行使边界。

管辖权边界与民事诉讼法典第21条

原告主张,涉案游戏各版本(于2014年至2022年间发行)在巴西商业销售,且涉案公司在巴西设有代表机构,这两点足以确立巴西法院的管辖权。该案此前在一审中被驳回,圣保罗州法院(TJSP)在二审中维持了原判。

主审法官南希·安德里吉(Nancy Andrighi)在审理上诉时指出,《巴西民事诉讼法典》(CPC)第21条规定了竞合管辖的情形。该法规定,当被告在巴西拥有住所、义务须在巴西履行或诉讼基于发生在巴西的事实时,允许在巴西提起诉讼。

然而,法官强调,适用上述规则必须遵循紧密联系原则和国家利益原则。STJ认为,第三方分销商在巴西零售市场单纯销售电子游戏的行为,并不构成足以支持在巴西审理该诉讼的实质性连接点。

不方便法院原则

该裁决的核心要点之一在于适用了“不方便法院原则”(forum non conveniens)。根据该原则,当存在更适合满足当事人利益并确保判决有效性的其他平行外国管辖地时,法院可以拒绝行使管辖权。

法官认定,该前运动员选择巴西作为管辖法院属于滥用诉权行为,因为巴西与涉案当事人及争议本身均无实质联系,亦无处理该纠纷的国家利益。因此,下级法院依职权认定滥用诉权并驳回起诉的做法是正确的。

与第1289号重复性案例的区别

该前运动员还试图援引STJ第1289号重复性案例(Tema Repetitivo 1.289),该案例涉及在电子游戏中不当使用球员肖像引发的精神损害赔偿。然而,法院明确指出,第1289号案例仅涉及国内管辖权划分,即原告在巴西的居住地与被诉公司总部所在地之间的巴西本土法院管辖争议。

在本案中,争议的关键不在于应当由哪个巴西法院审理,而在于巴西司法管辖权针对与巴西没有任何直接联系的外国企业和外国公民时的有效行使边界。

对外国企业的实践启示

STJ的这项裁定为全球科技、媒体和娱乐企业增强了法律确定性,这些企业的产品通常通过第三方分销网络进入巴西市场。该判例确立了明确共识:产品单纯进入巴西消费市场,并不会导致外国开发商自动受制于巴西司法管辖,特别是对于与巴西无实际关联的争议。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针对具体情况的指导,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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