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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TF明确利润分配罚款适用规则

    STF明确利润分配罚款适用规则

    STF(巴西联邦最高法院)确立了对向合伙人或股东分配利润的负债企业适用罚款的必要条件。该裁决为在巴西开展业务的企业的财务与税务管理提供了更清晰的合规界限。

    适用罚款的法定要件

    根据法院的认定,对存在负债仍分配利润的企业实施罚款并非自动生效。为使处罚具备合法性,行政机关必须严格遵循法定标准。

    STF确立的核心要件包括:

    • 税收债权须已完成最终确立(constituição definitiva);
    • 该笔债权须已相应登记入政府未清债务名册(dívida ativa)。

    核心概念解读

    在商业环境中,尤其是对于不熟悉巴西法律术语的外国投资者和高管而言,理解这些概念的实际含义至关重要。

    最终确立意味着税务机关追缴的税款金额已走完所有争议阶段,在行政层面已不可再行复议或抗辩。而登记入未清债务名册则代表政府正式登记该企业存在一笔经过核定且具备强制执行力的债务。

    这意味着,只有在这两个程序阶段完全终结之后,负债企业若决定分配利润,才会在法律层面上切实面临处罚。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针对具体情况的指导,请咨询专业律师。

  • STJ(巴西高等司法法院)将界定房地产合同解除时的扣款上限

    STJ(巴西高等司法法院)将界定房地产合同解除时的扣款上限

    STJ(巴西高等司法法院)第二庭已决定中止审理相关待决案件,并将采用重复性上诉程序(recursos repetitivos),就房地产买卖合同解除时卖家可保留金额的上限争议作出统一裁决。该决定由大法官里卡多·维拉斯·博阿斯·奎瓦(Ricardo Villas Bôas Cueva)担任报告人,涉及因消费者自身原因和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形。

    争议焦点议题

    上述法律问题已在STJ数据库中立案,并分为两个不同议题供法院审议:

    • 第1465号议题:讨论在第13.786/2018号法律(即《合同解除法》)生效前签订的合同中,卖家有权扣除金额的比例及相应计算基数。
    • 第1464号议题:专门讨论在《合同解除法》生效后签订的未开发不动产(地块或土地)买卖合同解除时的扣除上限。

    本次审理归选了第2.255.394号、第2.255.370号、第2.255.054号及第2.255.393号特别上诉案。大量涌现的同类案件促成了该举措。据先例、判例与集体诉讼管理委员会(Cogepac)统计,STJ第二庭所属各合议庭中,已就第1464号议题作出53项合议庭判决及692项单方法官裁定;就第1465号议题作出133项合议庭判决及3615项单方法官裁定。

    STJ各审判庭之间的分歧

    归类审理旨在平息该院第三法庭与第四法庭之间就适用扣除比例产生的解释分歧。

    第三法庭认为,在法律生效后签订的合同中(第1464号议题),《消费者保护法》(CDC)应优先于《合同解除法》。因此,扣除基数应以实际支付的分期款项为准,通常上限为已付总额的25%(不动产实际占有使用的情形除外)。对于法律生效前签订的合同(第1465号议题),该庭认可扣除已付金额的10%至25%,由下级普通法院根据具体案情裁量确切比例。

    第四法庭则认为,对于法律生效后签订的合同(第1464号议题),《合同解除法》的规定与《消费者保护法》并无冲突。据此,允许依照第6.766/1979号法律第32-A条,按调整后的合同总价值最高扣除10%。对于法律生效前的合同(第1465号议题),其适用的规则为扣除已付款项的25%,以补偿卖方的综合成本并遏制单方解除合同。

    实际影响与法律确定性

    随着案件被归类为重复性审理,二审法院或STJ中涉及同一法律问题且已提起特别上诉或特别上诉异议的所有待决诉讼均已中止审理。巴西《民事诉讼法典》第1036条及后续条款对这种示范诉讼裁判机制做出了规范。

    统一裁判观点后,同一法律原则将适用于大量同类诉讼,有助于推动巴西各法院化解重复性诉讼,同时节约诉讼耗时并为市场带来更高的法律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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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MN决议限制收购司法债权

    CMN决议限制收购司法债权

    CMN(巴西国家货币委员会)批准了一项新决议,对FIDC(应收账款投资基金)收购司法债权和仲裁债权的运作机制做出了重大调整。该规范于2024年9月24日通过,并于同年10月13日生效,旨在降低投资者对尚未结案法律争议所涉风险的敞口。

    信贷权利收购方面的具体变化

    新规的核心准则是,在相关债权未具备明确的流动性、确定性以及最终可执行性之前,禁止对此类资产进行直接或间接投资。CMN的核心目标是将法律风险(即诉讼胜诉的不确定性)与信用风险(涉及债务人的偿付能力)区分开来。

    在实践中,具体要求取决于争议的性质:

    • 司法债权:要求裁判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即判决已终审生效、不可再提起上诉),并对债权金额及其执行力做出最终认定。
    • 仲裁债权:须等待对仲裁裁决提出异议的法定期限届满,或仲裁裁决撤销之诉已最终结案。

    在该决议出台前,FIDC可以投资于其金额或清偿仍取决于诉讼结果的权利。如今,基金在进行新增投资前,必须等待债权的最终确定。

    调查背景与法律确定性

    此次监管调整发生在一系列针对债权交易及基金结构的调查背景之下。在出台该措施前发生的一起事件涉及Master银行,其中CNJ(巴西国家司法委员会)裁定撤销总值达47亿雷亚尔的16笔司法追偿权凭证(precatórios)。这些凭证是在相关诉讼尚未终审生效前签发的。

    另一个典型案件是“隐匿信贷行动”(Operação Crédito Oculto),该案由“隐匿碳排放行动”(Operação Carbono Oculto)衍生而来。执法机构查获了一起涉及一家制糖和乙醇加工厂约3.7亿雷亚尔信贷权利的交易。根据Receita Federal(巴西联邦税务局)的信息,用于认购某FIDC份额的部分资金来自被调查集团自身控制的基金。该架构被指阻碍了对实际受益人的识别,并引发了洗钱和隐匿财产的嫌疑。

    对现有投资组合的影响与新增要求

    对于投资组合中已持有不符合新标准债权的基金,新规并未强制立即抛售资产,但设定了严格的跟踪与透明度要求。自2025年1月4日起,此类基金必须:

    • 采用可由独立第三方核实估值的评估方法;
    • 在发生重大事件时重新对资产进行估值;
    • 开展独立审计;
    • 向份额持有人披露投资组合的最新信息。

    尽管该措施使投资者能更清晰地识别风险,但它可能会推高基金的管理与跟踪成本。需要强调的是,即使在司法认定最终明确之后,款项的回收也并非万无一失,因为与债务人偿付能力挂钩的信用风险依然存在。

    金融市场中的结构性替代方案

    面对各项限制以及被认为相对紧张的适应期,市场机构已开始探索新的路径。Bloxs平台首席执行官费利佩·索托(Felipe Souto)指出,尽管出于市场信誉问题的考虑该措施合情合理,但全面禁止FIDC进行新增收购属于过度反应。在他看来,引入更严格的控制措施(例如评估报告和独立审计)可能已足够。

    作为此类业务结构化的替代途径,资产证券化脱颖而出。例如,在遵守适用规范的前提下,发行证券化公司债可以借助不再符合FIDC准入条件的信贷权利来实现资金募集。因此,这一变化并未终结对司法债权的投资,而是改变了所使用的金融工具、风险分布以及交易的成本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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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TF裁定将ICMS推定税收抵免排除在PIS/Cofins计算基准之外

    STF裁定将ICMS推定税收抵免排除在PIS/Cofins计算基准之外

    STF(巴西联邦最高法院)确立裁判观点,将ICMS(州增值税)推定税收抵免排除在PIS和Cofins(联邦社会贡献费)计算基准之外。

    一般性影响制度的效应

    该裁决是在“一般性影响”(repercussão geral,即最高法院对宪法问题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之审决)程序下作出的。在实践中,这意味着最高法院确立的裁判标准必须在巴西整个司法系统中统一适用。

    根据STF的定义,该措施将直接影响巴西其他法院对类似案件的判决。此外,所确立的法律原则亦开始指导巴西全境税务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

    对企业运营的重要性

    对于实体生产部门,特别是工业和商业领域,将ICMS推定税收抵免排除在PIS和Cofins税基之外,是核算税收负担的重要里程碑。税务行政机关和司法体系受此裁决约束,为企业在巴西境内的商业运营提供了更高的规范性与可预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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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TJ将明确房地产合同解除中的扣留比例上限

    STJ将明确房地产合同解除中的扣留比例上限

    STJ(巴西高级司法法院)将明确购房合同解除情形下款项扣留的比例上限。由于未来判决将直接影响交易架构设计以及企业和投资者的财务可预期性,房地产市场正密切关注该议题。

    合同解除中的款项扣留概念

    在房地产语境下,合同解除是指房产购买合同在最终履行完成前被终止。在此类情形中,市场惯例和法律指引允许卖方扣留买方已付金额中的一部分。

    该项扣留旨在补偿企业在业务存续期间所承担的行政、运营及商业化推广成本。STJ设定明确上限,将为此类扣除确立统一标准,并在合同取消时实现计算规范化。

    对投资者与企业的意义

    对于在巴西房地产领域配置资本的高管、创业者和外国投资者而言,合同终止规则的明晰至关重要。STJ确立扣留上限将有助于:

    • 降低运营与财务风险;
    • 减少涉及退款的诉讼纠纷数量;
    • 提高企业现金拨备的可预期性。

    凭借清晰的标准,该领域的企业将能够拟定更符合法院见解的合同,从而为营商环境和吸引投资提供更高的法律确定性。

    实务考量

    STJ对扣留上限的裁决要求市场密切关注审判进展。相关参数一旦确立,房地产企业将拥有坚实依据来制定商业政策,并使其运营符合高等法院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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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TJ将使用条款提升为合同安全保障工具

    STJ将使用条款提升为合同安全保障工具

    STJ(巴西高级司法法院)确立了新的司法理解,认定使用条款具有真正的合同安全保障工具功能。对于数字平台市场,以及已经在巴西互联网环境开展业务或计划进入该市场的外国企业和投资者而言,这一信号具有高度相关性。

    使用条款的功能

    在数字环境中,使用条款是界定公众应如何使用某项服务、应用程序或平台的一整套规则。它们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通过将该文件提升为合同安全保障工具,STJ正式确认这些规则不仅仅是官僚手续或通用的形式化文本。

    在实践中,这意味着使用条款具有规范商业关系的合法效力。它们不仅保护服务提供商的运营,同时也确保用户清楚知悉所使用工具的边界与条件。

    数字业务与平台的可预期性

    对于创始人、高管和管理者而言,法院的这一立场强化了透明度的重要性。STJ的认定表明,一份清晰且易于理解的文件,对于降低运营风险和客观划定责任界限至关重要。

    当数字平台依托界定明确的使用条款运营时,便能创造出更具可预期性的环境。这在外国直接投资场景中尤为关键,因为法律确定性是国际业务在巴西拓展的决定性因素。

    结论

    STJ的立场凸显出,制定和更新使用条款应当被视为构建任何数字商业模式的基础环节。该文件不再被视作微不足道的技术细节,而是被理解为平台与其用户之间合同安全的核心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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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ARF维持对境外利润征收IRPJ和CSLL的决定

    CARF(巴西联邦税务上诉行政委员会)近期就涉及南美业务运营的跨国企业作出了一项重要裁决。该机构在涉及境外所得利润征税的案件中,维持了征收IRPJ(巴西企业所得税)和CSLL(巴西净利润社会贡献费)的决定。

    关于境外利润的争议

    该案的核心争议涉及巴西联邦税的计税基础。在巴西境外设立受控子公司——即拥有决策权的企业实体——的巴西企业,经常面临有关这些境外运营利润在巴西境内应如何纳税的讨论。

    在CARF审理的案件中,跨国企业惠而浦(Whirlpool)选择将其位于阿根廷的受控子公司所产生的利润,从在巴西缴纳的IRPJ和CSLL的计税基础中扣除。

    委员会的裁决

    在审查该议题后,CARF决定维持税款征收。该行政理解认为,在此特定情况下,将阿根廷子公司取得的业绩排除在巴西税收计算基础之外是不成立的,因此维持了对该公司的税务处罚。

    涉及跨境投资的企业决策需要对全球业绩合并给予严格关注。境外受控子公司所获利润的税务处理,仍然是主管税务机关持续评估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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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ST判定连续工作第七天后才安排休息的条款无效

    TST判定连续工作第七天后才安排休息的条款无效

    TST(巴西高等劳动法院)作出一项裁决,判定允许在连续工作第七天之后才安排每周公休的条款无效。

    法院驳回的规则

    被TST判定无效的条款原本规定了员工排班的灵活性。根据该规则,公休可以在连续工作的第六天或第八天进行,该制度采取交替运作的方式。

    该条款允许此种模式的前提条件,是确保员工在每14天的周期内享有两次休息。然而,法院认定该做法无效,不准许将公休延后至第八天。

    对排班管理的影响

    该条款被判定无效,直接影响了企业制定员工排班的方式,尤其是在连续运转或周末正常运营的行业。该裁决表明,在14天内给予两次公休,并不足以支持员工在没有法定休息的情况下连续工作七天。

    因此,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公休的周期性规定,避免构成超出劳动法院许可限度的连续不间断工作,使日常运营安排符合司法机构确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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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TF恢复审理关于房地产企业ITBI税收豁免案

    STF(巴西联邦最高法院)恢复审理关于房地产企业以不动产认缴注册资本时是否适用不动产转让税(ITBI)豁免的案件。

    概念解析

    ITBI是一种在不动产转让时征收的市镇税。以不动产认缴注册资本,是指合伙人或股东将房产等资产转让给公司,以形成或增加企业资产。STF审理的核心争议,在于该税收豁免是否具体适用于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公司。

    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该审判的恢复受到了行业投资者和企业高管的密切关注。法院对在此类资产转让中是否征收或豁免ITBI的最终界定,将直接影响新商业架构的设立成本、资产重组以及房地产企业的规划。

    市场正在等待STF的最终表决结果,以期为巴西此类交易的税收处理确立更明确的法律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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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TF裁定将ICMS推定税额抵扣排除在PIS和Cofins计税基础之外

    STF裁定将ICMS推定税额抵扣排除在PIS和Cofins计税基础之外

    STF(巴西联邦最高法院)裁定,商品和服务流通税(ICMS)的推定税额抵扣不应计入PIS和Cofins的计税基础。该判决是巴西企业税务环境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尤其是对工业部门而言。

    什么是ICMS推定税额抵扣?

    为了理解该判决的影响,有必要了解其中涉及的概念。ICMS是一项针对商品流转征收的州级税收。在许多情况下,各州将推定税额抵扣作为一种财政激励措施,降低企业最终应缴的税额,以刺激地方经济活动。

    另一方面,PIS和Cofins是按企业营业额或总收入计算的联邦社会贡献费。

    联邦最高法院的裁决

    核心争议在于明确各州授予的这些ICMS推定税额抵扣是否应被视为企业的营业额或总收入,从而应由联邦政府征收PIS和Cofins。

    通过将ICMS推定税额抵扣排除在这些联邦社会费用的计税基础之外,STF明确这些州级财政激励不构成PIS和Cofins的应税收入。在实践中,联邦对这些金额征税将削弱各州所给予财政激励的实际效果。

    对企业的影响

    这一排除减轻了享受此类州级激励企业的税收负担。通过阻止联邦政府对推定抵扣额征税,该裁决维护了原有税收优惠的目的,为纳税人及在巴西的投资运营提供了更高的法律确定性。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针对具体情况的指导,请咨询专业律师。